新形势下深化基层财税体制改革的研究
摘要
关键词
新形势;基层财税;体制改革
正文
引言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经济迅速,发展至今,已然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是,我国的经济发展的历程要远远比一些发达国家或发展中国家要复杂。各项事业发展,具有局部性、扩张性等色彩,但财政需统揽全局,必须在资源约束基础上努力做到财力统筹,促进国家治理要素的优化配置。将中央财政相关权力合理下方至地方政府之中,增强地方政府的控制权稳定性,合理规划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来源,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建立健全宏观经济调控机制,确保改革后的财税机制发挥有效作用,保障地方经济的稳定持续发展。
1财税改革概述
随着“十四五”的召开,国家又对财政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基于“十三五”期间的改革重点,继续深化了多项财税改革任务,总共包括以下六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强化对预算编制的宏观指导;二是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三是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做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增强国家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四是明确中央与地方政府的事权与支出责任,健全地方省份、市、县等财政体制建设,增强基层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五是积极健全政府的债务管理制度;六是完善现代化税收值,优化地方税、直接税的体系、结构建设,适当调整直接税比重,不断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新时期所提出的财税改革新要求是时代发展的必然需要,只有顺应社会发展、国家建设需求才能够持续不断的优化国家资源的合理配置。
2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创新的必要性
新形势背景下,财政税收体制改革既关系着财政收支情况,又与国家经济政策调整、民生改善、资源合理配置、社会秩序维护等方面紧密相关。首先,改革有利于提高市场经济活力,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市场发展环境。通过财税体制改革,能够有效减轻企业负担,促使企业将更多资金投入到生产与创新等经济活动中,有助于推动市场经济的持续发展。其次,基于财税体制改革,有利于对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在提高人民收入水平的同时,可有效缓解现阶段社会发展的主要矛盾等问题。最后,促进财税体制改革,对提高政府公信力发挥积极的作用,同时使政府更加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进而更好为人民提供高效服务,促进人民生活改善和助推社会发展。
3新形势下深化基层财税体制改革策略
3.1深入财税体制改革
经济发展的状况是政府调整当地财政税收体制的重要参考因素,财政税收体制是国家政府用以调控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是我国宏观调控的体现,政府需要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情况对相应的财政税收体制进行各项措施的调整以保证国家财政以及税收收入稳步增长的同时,通过财政以及税收等相关福利政策扶持中小型企业的发展以达到促进经济增长,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等重要目标。国家和政府必须提高对中小型企业发展的重视,加强扶持中小型企业的发展是我国政府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同时需要做的另一项重要工作,因为中小型企业的发展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3.2健全财政税收体制
在新形势下,完善财政税收体制尤为重要。首先,政府部门应明确各税种概念及征收标准,为财政部门提供工作依据,同时提高税收的合理性、有效性。值得注意的是,制定税务征收标准,要以地区经济发展实际为依据,确保合理税收。其次,科学调整税收比例,如提高所得税、财产税的比例;减少增值税等比例。最后,政府积极吸引第三方融资,降低政府财政压力的同时,有利于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的优化,为促进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创造良好条件。
3.3制定权级分明的财税体制
新形势条件下,政府部门创建权级分明的财政税收体制尤为重要,不仅适应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而且对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和社会公平发挥积极意义。首先,中央财政分权于地方政府。要求各级地方政府根据区域经济发展实际,制定合理的税收减免政策和相关法规,确保财政税收部门高效工作,以促进区域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其次,权级分明的财政体制应建立在政府部门财政划分的基础上,保证财政部门直接管理财政支出工作,不仅有利于提高政府部门工作效率,而且能明确财政支出责任,推动财政税收体制的深化改革进程。
3.4进一步调整税负结构
税负征收标准是财政税收工作的依据。标准制定需从税负结构入手,税负结构的合理性则需以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为基础,方可发挥出税负宏观调节经济社会的作用。一是减少间接税种,增加直接税种的数量,以实现降低宏观税负的目的;二是对原有的所得税进行调整并积极推广新的税收政策,以促进地区产业结构升级与转型;三是优化出口退税,以促进企业产品结构改进。通过税负结构的合理调整,对地方市场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对重点行业、高新技术产业等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吸引外部资金投入,激活地方经济,充分发挥税收政策服务社会经济的职能,促进地方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加快地方经济的发展。
3.5增强中央财政支出责任
政府间财政事权划分要充分考虑受益范围、信息复杂程度,并有利于调动各方积极性。现代财政治理框架下,财政事权和财力分配关系的矛盾令地方和中央在事权承担上存在明显不匹配。垂直型行政管理模式下,中央上收财力过多,而将大量事权交给地方,导致地方“小马拉大车”的现象较为突出。为此,必须基于公共产品提供的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方向,加强中央在保障国家安全、维护全国统一市场、体现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的事权。
3.6增加地方自主权
在上收部分事权的同时,基于中国幅员辽阔所带来的地区异质性,赋权地方,给予地方在分级治理中更大的自主性,也是健全发挥两个积极性体制机制的题中应有之义。为此,一方面要立足事权划分中信息复杂程度与受益范围等原则,把大量直接切中地方现实需要且地方能有效承接的事项下放地方,特别是行政审批、便民服务、资源配置、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社会治理等具体事项,依靠地方信息与治理可及性的优势,通过大量事权的逐级下放来增强地方治理能力。另一方面要强化地方治理中的结果导向,把工作成效作为考核、督察、评价的根本标准,防止过度留痕、过多检查,切实为基层减负松绑。
结束语
新形势下,加快财政税收体制改革步伐是重要的。近年来,财税体制改革创新工作如火如荼的进行中,取得良好的成效,尽管如此,仍然存在许多问题,不利于财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所以,探讨财税改革是十分必要的,明确财税改革的优势与弊端,才能够进一步完善地方财税工作的有效、有序推进,确保地方经济的持续性向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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